【公告】陽光能源-DR自3月1-14日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
中央社新聞 2017/02/25 09:59
日期:2017年 2月25日
主旨:檢送本公司106年2月24日有價證券處置交易資訊公告乙份,請查照。
臺灣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處置交易資訊公告 中華民國106年 2月24日
一、有價證券:陽光能源-DR ﹝代號9157﹞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
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
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一日起至一百零六年三月十四
日﹝十個營業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
則順延執行〕。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
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
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依據 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規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