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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訴願扳倒環保署 金昌礦區可復工

中央社新聞   2017/03/24 21:23

(中央社台北2017年3月24日電)台泥金昌礦區被環保

署認定應做環差,並令停工,環團也批評經濟部重新核

發新礦場登記證護航企業。台泥向行政院提訴願,行政

院訴願委員會決定撤銷原處分,台泥欣慰可立即復工。

攸關台泥公司在台灣的礦權命脈的金昌礦區原本早

獲得各機關核准才動工,突然又遭環保署令停工,顯然

機關間相互掣肘,台泥為此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並於15

日進行訴願言詞辯論,今天獲知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

公告,決定撤銷環保署原停工處分。

台泥對此相當欣慰。台泥表示,這項決定公告後即

生效,台泥的金昌礦區得以復工。

台泥公司指出,金昌礦區從2005年啟動開發流程後

,歷經礦業用地申請、重做環評、水保規劃、開發計劃

等行政程序的申請,相關流程跨經濟部礦業局、花蓮縣

政府、內政部、環保署、農委會等機關的審查,前後耗

時11年才完成各項許可申請。

台泥在申請行政流程時,為了爭取時效,於103年3

月31日主動去函環保署請求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環

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的審查,結果環保署徵詢經濟部解

釋開發許可時點時,兩部會一致認定為不需送「環境現

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所以撤回未予審查。

依經濟部和環保署的共同認定,金昌礦區的環評開

發許可時點顯然是2016年「取得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及

申報開工」,孰料去年9月1日開工後,10月接獲環保署

命令應補辦「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並

命即時停工。10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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