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台美韓苯乙烯,陸今起徵反傾銷稅
【時報-各報要聞】全球貿易保護風潮轉烈,中國商務部昨(22)日表示,裁定原產於美、台及韓國的進口苯乙烯存在傾銷,對中國大陸苯乙烯產業造成衝擊及實質損害,決定自6月23日起對上述產品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3.8%~55.7%不等,徵收期限為5年。
其中,對美課徵的稅率最高,為13.7%~55.7%,針對台灣的反傾銷稅率為3.8%~4.2%,明顯低於美韓。
針對此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昨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本案我國業者反傾銷稅率較美國及韓國低,但中國的第二及第五大進口來源沙烏地阿拉伯及科威特業者並未被指控傾銷,將密切觀察對業者經營大陸市場的影響程度。
中國大陸是我苯乙烯最大出口市場,國際貿易局表示,本案於發起調查時,國貿局即通知相關公會及業者,鼓勵業者積極應訴,全國工業總會並提供業者相關諮詢及協助,國貿局亦注意本案進展,與公協會及相關業者保持密切聯繫,提供必要協助。
苯乙烯是基礎有機化工原料,主要用於生產發泡性聚苯乙烯(EPS)、聚苯乙烯(PS)等。據中國海關統計,2017年中國大陸自台灣進口涉案產品的進口量為23.3萬公噸,進口值為2.88億美元,分別占中國苯乙烯總進口量7.26%、總進口值約7.19%,為中國第四大進口來源。
2017年中國大陸前5大苯乙烯進口數量來源依序為韓國、沙烏地阿拉伯、美國、台灣及科威特。本次中國對我方課徵的反傾銷稅率為3.8%~4.2%,韓國為6.2%~7.5%,美國的稅率最高,為13.7%~55.7%。
中國商務部表示,中國苯乙烯產業業者於去年5月25日向其提交反傾銷調查申請,指稱近年來韓國、台灣和美國的苯乙烯產品對中國的出口大幅增加,已對中國苯乙烯產業造成衝擊。中國商務部於是在同年6月23日發起立案調查,並於今年2月12日公布該案初裁裁定。
另外,此前中國商務部已經對台灣、韓國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展開臨時反傾銷措施。業者在今年2月13日起進口苯乙烯,必須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保證金須以中國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徵,其中,台灣業者必須繳交5%,韓國業者繳交7.8%~至8.4%,美國業者繳交9.2%~10.7%。(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李書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