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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中油隱匿漏油,經部開砲

時報新聞   2018/07/18 08:00

【時報-台北電】中油澎湖的行銷中心油槽去年開始發生漏油情勢,疑洩漏高達6.3萬公升的95無鉛汽油,卻隱匿一年多至今年5月才處理,連經濟部次長曾文生都看不下去,受訪時頻搖頭,要求中油確實檢討管理重大疏失問題。

 這次澎湖隱匿漏油的污染面積約0.8公頃,已初步被控制住。在經濟部要求嚴懲失職人員下,失職的經理、管理師,已分別記大過乙次處分,經理並調任非主管職務。

 曾文生昨(17)日被問到中油隱匿漏油事時頻頻搖頭,強調中油身為國營企業,發生這種油品外洩的狀況,其實應該第一時間就要向經濟部說明,「這是一個企業應該盡的責任,我們會要求中油確實檢討,該有的處分就要處分」。

 至於後續環保問題,曾文生表示,應該做的善後處置,絕對要做,如果是知情隱匿,是非常不好的事,也會全力要求中油協助當地回復。

 中油指出,油品行銷事業部嘉義營業處於5月2日發現16號油槽滲漏後,立即召開緊急會議並成立處理應變小組,進行污染調查整治,該事業部並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善後。6月底完成湖西供油中心初步污染調查發現,該場址土壤污染濃度雖未超出土水法標準,但場址庫區內地下2至3米深度的淺層土壤,有汽油類污染物蓄積。

 為避免污染擴散,中油已在庫區邊界設置地下攔截設施,並規劃妥後續整治措施,含物理、化學、生物等工法,目前正辦理土壤污染整治發包作業,積極進行後續整治工作,希望將影響降至最低。

 為能全盤掌握污染情形,環保署啟動緊急應變機制,派員搭機前往協助澎湖縣環保局進行現場勘驗及調查,若有影響人體健康、農漁業生產或飲用水水源的可能情形,將要求中油採取應變必要措施,後續將責成中油公司負起全部改善責任。

 環保署解釋,中油在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未通報當地主管機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裁處1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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