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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立委遴選終審法官,司法院急刪

時報新聞   2018/07/21 09:16

【時報-台北電】為建構金字塔訴訟制度,司法院計畫將終審法院法官精減為21人,並修法讓2名立法委員參與遴選法官,但遭質疑政治介入司法,且朝野立委也不領情,司法院開會後決定政策轉彎,刪除這項規定,希望杜絕紛爭讓草案順利通過立法,多數法官也對司法院「知錯能改」,給予肯定。

 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方式風波不斷,司改國是會議原決議終審法官改為特任官後,由總統圈選後任命,沒有任期限制,只規定70歲後須停止審案,由於遭批評是「政治任命」,且蔡英文總統也反對,因此對選任方式變更。

 去年4月24日國是會議又更改終審法官遴選方式,由司法院長提出應選名額2倍人選,交遴選委員會挑選後由總統任命,委員會成員包括立委、檢審辯、學者及公正人士,司法院在今年5月底據此修法通過,由行政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

 但草案引發外界質疑,朝野立委態度保留,司法院前天再開院會,決定將「立委」加入遴選委員的規定刪除,改由考試院、法官、檢察官、律師、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之代表遴選終審法官,並計畫在2025年實施。

 此外,針對監察院去年針對《黨產條例》聲請釋憲,監委仉桂美、劉德勳昨發布新聞稿,再度呼籲各憲法機關應尊重五權憲法,不宜逾越權力分立之界限,以善盡憲法忠誠義務,並確保憲法具有「最高規範性」功能。

 監委指出,世界各國監察制度是以廣泛調查權行使作為監察工作之核心職權,並非僅為工具性權力,在我國五權憲法結構下,作為最高監察機關具有保障人權功能,與其他各權相較,明定於憲法第95條與第96條,具有特別意義。

 監委表示,監察院行使調查權就「法令違憲審查權」之發動,並無產生糾正「立法院」之任何效果,自不會代替立法,侵害立法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林偉信、鄭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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