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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詐騙護照激增,外交部:勿輕易交付護照予他人

時報新聞   2019/11/14 12:00

【時報-台北電】外交部領務局近來接獲多起國人因聽信有便宜或免費機票,可赴國外旅遊或打工機會,而將護照交予他人,實為詐騙護照案件。領務局副局長蔡幼文提醒國人妥善保管及合法使用護照,千萬不要將護照交給不熟識或是身分不明的人,以免護照被詐騙,甚至有可能被不法冒用,損及自身的權益。

蔡幼文指出,類似的護照詐騙案在民國105年及106年都是約30到40件,去年暴增到164件,今年1月到10月則是有140件。

蔡幼文表示,為加強打擊護照不法,105年1月1日修正實施的護照條例特別提高偽、變造護照及行使偽、變造護照的刑則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並增訂買賣護照、冒用護照、以護照抵充債務及在國外犯本條例之罪的處罰規定。另對於10年內遺失護照2次以上之護照申請人,定有得要求申請人到場說明、延長處理期限及縮短其護照效期之規定。

蔡幼文同時呼籲,近來有多起國人在國外涉及走私毒品、黃金、外匯及電信詐騙等被逮捕案例,國人勿受利誘挺而走險,出國從事不法活動,成為犯罪集團在海外的犯罪工具。(新聞來源:中時 楊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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