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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金融》房地產稅後碳稅將至?陸劃定「雙碳」財稅4大支持方向

時報新聞   2021/10/27 12:11

【時報-台北電】大陸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提出10方面31項重點任務,明確碳達峰、碳中和的路線圖。而要完成「雙碳」目標離不開財稅政策。此次《意見》也給出4大要求,包括各級財政要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的支持力道;完善政府綠色採購標準、加低碳產品採購力道;落實節能節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稅收優惠,以及研究碳減排相關稅收政策等。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許文曾撰文表示,大陸開徵碳稅有兩種實現路徑。第一是改造現行稅種,通過對化石燃料相關稅種的改造,以二氧化碳排放量為依據進行附加徵收;第二種是在現行對化石燃料徵收的稅種之外,直接以二氧化碳排放作為徵收對象,開徵名為「碳稅」的新稅種。

 據第一財經引述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白彥鋒說,在碳達峰和碳中和工作中,財稅政策要發揮好彌補市場外部性的作用,獎懲並舉。針對具正向外部性、有助碳達峰和碳中和的經濟行為進行適當激勵,相反的則在財稅政策應有所抑制。(新聞來源:旺報即時 吳泓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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