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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華容(5328)決議1/18起至3/17買回4,400張庫藏股,每股區間6~10元

財訊新聞   2017/01/17 14:45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1/1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4,338,69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6/01/18~106/03/1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4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00~1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4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本公司擬買回股份銷除股本案。

說 明: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並銷除股本。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 44,338 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及數量:本公司預定本次買回股數共計 4,400仟股,

並自106年1月18日至106年3月17日止執行完畢。

5.買回之區間價格:預計買回之每股價格為新台幣 6元至10元。

惟當公司股價低於上開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時,得繼續執行買回。

6.買回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7.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數約2.47%,且買回股份

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85%,並不影響本公司之財務狀況

及資本維持,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出具董事會聲明書。

8.本次買回之計畫若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依規定辦理。

9.檢附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董事會聲明書、詳如附件。

10.提請 董事會決議。

決 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華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O六年一月十七日第十三屆第五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

及全體出席董事之同意通過,自申報之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

4,4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 4,400,000 股,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數約 2.47%,且買回股份所需

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85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全體出席董事均同意本聲明

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華容股份有限公司

中 華 民 國 一O六 年 一 月 十七 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華容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

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尚屬合理,應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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