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抑制新年漲價 大馬強訂13統製品價格

中央社新聞   2017/01/19 21:23

(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2017年1月19日專電)為了

避免商人在華人農曆新年期間胡亂漲價,馬來西亞國內

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把13種食材列為統制品,有效期

為12天,即從1月23至2月3日。

大馬國內貿消部發表聲明表示,為了保障消費者權

益,將規定大馬商家不可在華人農曆新年期間,以高於

頂價售賣這些統制品,否則,個人可面對最高10萬令吉

(新台幣約75萬元)罰款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或被開出最高5萬令吉的罰單。

公司則可被判罰款最高50萬令吉,或被開出最高25

萬令吉的罰單。

而今年被貿消部列為統制品的商品包括生雞、標準

淨雞(含內臟)、超級淨雞(無內臟)、雞蛋、印尼和

中國進口的高麗菜(北京進口除外)、中國進口蒜頭、

白鯧魚、大白蝦、豬腩肉和五花肉等。

同時,聲明強調商家必須在統制品食材標上粉紅色

的價格標簽,不然也將同樣懲罰,個人將可被罰款最高

1萬令吉或被開出5000令吉的罰單;公司則可被判最高2

萬令吉罰款,或被開出1萬令吉的罰單。

注目焦點

推薦排行

點閱排行

你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