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中揚光布局車用與建置非手機光學鏡頭團隊,每股11.5元吃下紘立光電
本公司公告股份受讓事宜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受讓
2.事實發生日:107/2/23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紘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紘立光電股東-許智程等6位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1.本股份受讓案,交易對象為紘立光電等6位股東,其中許智程先生於民國106年12月
19日股東臨時會選任為本公司法人董事DANIEL & JESSICA HAPPY LIFE LIMITED之代
表人。
2.有關現金投資股權係參酌標的公司財務淨值,以及同業市價淨值比等因素計算而得
,並委請獨立之專家出具股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綜上,本案之投資合理不至影響股
東權益。
7.併購目的:
整合雙方競爭優勢,擴大營運綜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快速建置非手機類光學鏡頭設計能力及團隊與布局車用鏡頭供應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股份受讓案,預期將有助提升本公司營運綜效,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不適用。
2.依本契約所定之條件,以現金方式每股NT11.5元由本公司取得紘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百分之百股份。
11.預定完成日程:
預計於民國107年3月31日前完成交割。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中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光學模具之設計及量產製造。
紘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係從事包含玻璃及塑膠之光學鏡頭設計及製造。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1.本案僅係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金額預算之間簽署投資協議及辦理
股權交割事宜。
2.本案已於民國107年2月23日完成簽約,預計於民國107年3月31日前完成交割。特此,
補充說明。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