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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微邦(3184)董事會決議1500萬股私募現增認購價訂每股24元

財訊新聞   2018/07/12 17:18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定價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7/1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

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私募股數以15,000,000 股之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得私募額度: 15,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

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

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

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六成訂定之。本公司以民國107年07月12日為定價基準日,

依上述定價方式計算,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8.10元。本次私募普通股價

格之訂定方式依主管機關之法令規範辦理,訂價之依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擴充產能及改善財務結構。並經由策略投資人進入

區域及國際大廠之供應鏈,以提升公司競爭力及獲利能力並創造股東長期價值。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考量籌資市場狀況較不易掌握,及籌資之時效性、便利性、

發行成本等,且私募普通股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夥伴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

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7/07/12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28.10 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24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

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

發行及申請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應募人如為本國人繳款期間為民國107年7月12日起至民國107年7月26日。

本次應募人如為僑外投資,擬定為主管機關核准該僑外投資日起算15日內。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以股款收足日為增資基準日。

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除私募價格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繳款

期間、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

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

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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