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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財經:孟晚舟案遭判屬「雙重犯罪」,恐引渡至美國,預計10月結案辯論

財訊新聞   2020/05/28 08:38

【財訊快報/陳孟朔】外電報導,加拿大卑詩省(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週三(27日)宣判,華為副董事長暨財務長孟晚舟一案符合「雙重犯罪」標準,意味孟晚舟將符合美加兩國引渡條件,可引渡到美國。

與此同時,市場咸信孟晚舟律師團隊會提出上訴,阻止其引渡到美國。目前孟晚舟仍可上訴,預料官司會一路打到最高法院;倘若孟晚舟最後敗訴,真要引渡還要由加拿大司法部長決定。孟晚舟當天出庭聽取法庭判決,並將留在加拿大「等待新的審判結果」。

助理首席法官Heather Homes表示,美國檢控官所提控的針對孟晚舟犯罪行為,這些行為若果發生在加拿大,須被視為一種犯罪行為。

路透報導,美國起訴孟晚舟涉及欺騙銀行,向匯豐銀行謊稱華為沒有與伊朗有生意往來。孟晚舟代表律師此前表示,美國檢控的罪名在加國不會被起訴,孟晚舟因此不應被引渡至美國受審。

中國公民孟晚舟於2018年12月在溫哥華被加拿大當局應美國要求拘捕。美國指控孟晚舟涉嫌銀行詐欺,以及在華為擁有的一家公司與伊朗開展業務往來的問題上誤導匯豐控股,使匯豐因違反美國對德黑蘭的制裁而面臨罰款和處罰的風險。

孟晚舟的律師辯稱,此案應該被駁回,因在孟晚舟被捕時加拿大並未對伊朗實施制裁。

不過,卑詩省高級法院大法官Heather Holmes裁定孟晚舟雙重犯罪的法律標準已經達到。稱孟女士的做法…將嚴重限制加拿大在引渡欺詐和其他經濟犯罪方面履行國際義務的能力。

上述裁決為在6月進行的第二階段引渡聽證鋪平道路,屆時法院將對加拿大官員在逮捕孟晚舟時是否遵守法律進行調查。預計將在9月最後一週和10月第一週進行此案的結案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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