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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特偵組:辜濂松父子掏空中信3億美金

時報新聞   2016/10/05 10:39

【時報-台北電】特偵組偵辦中信金、國寶集團弊案,今日依證券交易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罪,起訴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中信前財務長張明田、辜家總管吳豐富、中信金股東張素珠、國寶集團林桂馨、辜的妹婿陳俊哲、中信張友琛等8人。

辜仲諒父親辜濂淞也被列為被告,但因死亡不起訴,另有李聲凱、歐詠茵、黃姓3名被告滯留國外發布通緝,張明人、朱國榮前妻劉慶珠、中信金行政長陳永晉、中信銀協理柯弘達、中信員工林翌藍、中信員工詹桂綺等6人,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起訴指出,辜仲諒涉嫌夥同父親辜濂松等人,自2004至2007年間,以中信金控旗下中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利用陳俊哲、張友琛、吳豐富等人擔任相關公司負責人機會,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中信商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至辜濂松、辜仲諒等投資的境外公司,及陳俊哲、吳豐富等人帳戶,總計13次侵占3億美金。

其中,2005年7月間,辜濂松、辜仲諒、陳俊哲為規劃投資大陸地區北京市順義區房產,挪用中信金控資產進行投資,先成立境外公司Bel Air,再假借投資境外公司名義,透過層層轉匯中信資產2700萬美金,作為成立海外PPG公司的部份投資款,2008年7月2日將投資股權全數轉至辜仲諒名下,事後同一日內以17層轉匯資金假沖銷,掩蓋侵占犯行。

辜仲諒今被以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7條第1項後段、第2項,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1項、171條第1項、第2項,銀行法第32條第1項,保險法、洗錢防制法等罪。(新聞來源:中時 蕭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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