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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同婚釋憲爭議,雲縣議會將函文監院彈劾大法官

時報新聞   2017/06/24 11:17

【時報-台北電】同婚釋憲748解釋文引起社會爭議,面對基層抗議聲音,雲林縣議會23日通過副議長蘇俊豪提案的函文監察院彈劾14位大法官,理由是違法失職不當、使司法權僭越立法權與干預行政權,破壞憲政體制。

 蘇俊豪指出,大法官會議在5月24日通過的748解釋文,牴觸以前歷任大法官就「一夫一妻」制解釋文的意旨,任意指責無辜民法,未先合憲即令違憲,製造家庭與社會不安,誤判世界人權價值。

 他說,有人認為要彈劾大法官的法律見解根本不成立,但憲法規定的彈劾事由是違法失職,對象上至總統、下至文武百官,連檢察總長都曾遭彈劾,彈劾大法官並無不可。

 蘇俊豪的提案獲得超過議會過半數的22名議員連署,雲林縣議會昨天通過此一提案,由縣議會法制室函文監察院對14名大法官進行調查,予以彈劾。

 提案中直指14名大法官涉及8大失職,一、對法令解釋嚴重不當;二、干涉立法權、行政權,致使司法權凌駕立法與行政權之上;三、召開憲法法庭辯論流於形式,設定辯論主題存有既定立場;四、忽略全國家長對於平息性別平權爭議之訴求。

 五、未盡其可能提醒,切勿藉由同婚權利而疏於防範台灣男同志是愛滋病最大族群;六、以不具備民意基礎的大法官解釋,執意疏漏民調結果,反讓同婚合法化成為政治操作;七、切割家庭發展的歷史事實,激化社會對立與增加人民對民法婚姻的敵意。

 最後,一味標榜亞洲第一個同婚國家,疏於引用聯合國保障家庭決議,脫離國際人權法理,自以為是且強制破壞民法規範的家庭模式。

 縣議員蔡東富表示,同性戀者可以有結婚的權利,但不應勉強立法變成普世價值;議員黃文祥也憂心表示,若同婚立法恐對傳宗接代造成衝擊。(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周麗蘭/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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