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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政治》陸環保部:從未要求執法「一刀切」

時報新聞   2017/08/22 14:43

【時報-台北電】中國環保部在22日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回應了有關環保執法“一刀切”的敏感問題。

  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別濤在發布會上表示,“一刀切”是大家非常關注的問題。中央環保督察進行到第四輪,實現了由監督企業到監督政府的轉變。督企也好,督政也好,方式是公開的,鼓勵大家舉報,讓問題企業無可隱藏。

  別濤指出,企業違法的表現不一而足: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環保設施未驗收或沒有正常運行、超標或超總量排污、沒有排污許可證、環保部門責令改正之後拖延消極等等。“對這些行為,我們是不應該容忍的。對違法的企業,我們的法律法規有相應的處罰規定。”

  “實踐中的一些違法行為,無視法紀,只管自己盈利,損害了公共環境,也破壞市場公平競爭。大家知道,我們現在主要抓大企業,但是對一些散亂污的企業,它的環保成本基本等於零。這就導致同樣一個產品,違法企業的實際成本很低,與守法企業的市場競爭是不公平的。因此,對違法企業要嚴格執法,也可以說零容忍,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別濤說。

  “我們從來沒有要求環保部門'一刀切'。相反,環保部領導有兩個明確的態度:一是反對地方在平時疏於監管,使違法企業長期存在,污染環境,這是不作為。二是反對地方平時不作為,到了環保督察、檢查、巡查的時候,採取簡單、粗暴的方法,片面處理髮展與環保的關係,這是濫作為。我們反對平時不作為,也反對檢查時的濫作為。”別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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