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治》陸推「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
時報新聞 2017/08/22 14:50
【時報-台北電】中國環保部今日舉行8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別濤介紹,國家已經將臭氧污染防治納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議事工程。"十三五"規劃綱要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列為約束性指標,其中充分考慮了臭氧污染可能導致空氣質量超標情況。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明確要求控制臭氧前體物VOCs和NOx排放,目前,環保部已審議並原則通過《"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在和有關部門會簽,明確了主要目標、治理重點、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編制修訂了石油煉製等14項涉及VOCs的行業排放費政策,推動VOCs治理;NOx控制方面,"十三五"規劃仍然將NOx減排列為約束性指標。
別濤表示,從2013年起我們首先在74個重點城市、從2015年開始在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臭氧污染監測並公開發布相關信息。下一步,環保部在繼續將pm2.5作為大氣污染治理首要任務的同時,將以加強NOx和VOCs排放控制為重點,紮實推進臭氧和pm2.5協同控制,下一步,將主要採取以下措施:一是對"十三五"約束性指標完成情況加強監督考核;二是積極削減臭氧生成的前體物NOx和VOCs,加快重點行業的污染治理;三是出台VOCs防治政策,加快制定農藥、塗料、醫藥、無組織逸散的排放標準;四是進一步研究臭氧的形成機理,以及重點區域NOx和VOCs的最佳協同減排比例。通過這些努力,有望在"十三五"期間初步遏制VOCs排放和臭氧污染上升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