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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網路》友訊股東會日期喬不攏 兩方互槓證交所頭痛

時報新聞   2020/05/27 17:34

【時報記者王逸芯台北報導】友訊(2332)經營權之爭,市場派、公司派持續交手,今(27)日雙方皆有動作,市場派針對友訊董事會做出更改股東常會一事,股東黃俊仁委託律師楊舜麟,下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對當天出席的董事提出刑事背信告訴,友訊公司也提出最新聲明,重申更改股東會日期並無損害股東權益。

市場派今針對友訊董事會做出更改股東常會一事,由股東黃俊仁委託律師楊舜麟提出刑事背信告訴,並發表聲明指出,身為股東,不能坐視以胡雪為首之部分董事會成員,恣意違法延後友訊109年股東常會之召開時間,致陷友訊遭證交所裁罰並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之重大不利處境,只為維護一己於友訊之利益,顯然已對其他股東權益不管不顧。

為維護友訊公司及全體股東之權益,有必要對胡雪、顧啟東、高宏毅、宋正一及陳立君等人提出刑法第342條背信罪,及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3款特別背信罪之刑事告訴。

友訊公司方面最新聲明則反駁,公司為對抗市場派台鋼集團疑以多家上市櫃公司資金綁定委託書通路,不當、不法收取股東會委託書,並企圖掠奪友訊豐厚資金及資產,故於5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更改股東常會日期,更改股東常會召開日期至6月29日。

除了新寄送股東常會開會通知、股東擬委託出席須以新通知書辦理委託外,其他均不變,換言之,已進行之委託書徵求、電子投票、股東名簿、融資券回補等,均無影響,且有其效力。

參與會議之董事始決議通過更改股東常會日期,以反制市場派台鋼集團擾亂資本市場秩序以及對於公司資產之不法覬覦,絕無為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而違背其身為友訊董事之任務,更無損害公司利益之背信行為,另外,對於公司善盡職責、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之董事提起背信等不實告訴,公司亦將協助董事對不實指控之人提出誣告之訴追。

友訊目前由市場派召集的臨時股東會,將如期在6月1日舉辦,主軸還是擬解任胡雪一職,至於友訊例行股東會原定6月15日,但日前友訊董事會將股東會延至6月29日,但遭證交所限期改善並開罰,且未點頭讓其更改,友訊也為此槓上證交所,一場股東會日期大戰背後除牽扯公司派、市場派經營權大戰,這次連主管機管證交所都一個頭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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