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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單節稅大解祕 人身保險、直系親屬保費才可列舉扣除

時報新聞   2021/06/20 17:03

【時報-台北電】今年申報所得稅,新增了手機報稅的管道,短短五分鐘即可納稅完成,讓多數民眾感到超方便。不過,保險經紀人提醒,民眾報稅前,可善用列舉扣除額每人每年24,000元,但要注意列舉扣除額的相關規定,尤其保險費的節稅條件有限制,像是直系親屬的保險費、人身保險等才可列舉。

 磊山保經表示,保險費列舉扣除額看似簡單,若是弄錯了資訊,就會被國稅局要求補稅,例如,需要注意不是所有的保險費都可列舉扣除額,而是「人身保險」才可以,包括保險公司賣出的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年金保險,以及政策性保險如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農民保險、軍公教保險等保險費支出,均可列入列舉扣除,但車險、火險、責任險等產險保單就不能列入。

 父母為子女規劃保險,將子女保費列入扣除額也常見,磊山保經提醒,父母列舉小孩的保費,須符合「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是同一申報戶」規定;若父母是要保人,子女是被保險人,當子女有收入,也就是父母和子女為不同申報戶時,雙方都無法列舉該保單的保費為扣除額。此外,扶養人的保費必須為「直系親屬」,才可列舉扣除額。

 至於醫療、生育費用能否列舉,則要注意是否有保險給付過。磊山保經指出,醫藥費受有保險給付不能列舉為扣除額,意即列舉扣除醫藥或生育費用時,必須先扣除已有保險給付的部分,剩下的費用才能列舉。

 宏泰人壽也強調,人身保險項目列舉扣除額有24,000元,但是非直系親屬、非撫養親屬、要保人與被保人非同一申報戶、境外保單都不能申請列舉扣除。24,000元人身保險費並不包含非人身保險(如車險、火險等產險商品)以及全民健康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可單獨核實全額扣除。也就是說,健保費、補充保險費將不受24,000元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2019年開始放寬直系親屬健保費扣除規定,受扶養直系親屬也可申報列舉扣除,同樣無須受金額限制。

 保險業者也提醒民眾,可以趁申報所得稅時,順便檢視個人和家庭的保單配置,如有保障不足、或不知該如何著手規劃,都可以尋求專業的保險顧問團隊進行探討和補強。(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陳欣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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