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亞昕(5213)出售板橋永翠段1,175坪土地予興富發,獲利約4.7億元
公告本公司出售新北市板橋區永翠段土地1筆(補充105/08/25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北市板橋區永翠段38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5/8/26~105/8/2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3,886.73平方公尺,折合1,175.74坪
每坪NTD1,175,000元,交易總金額NTD1,381,494,5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約NTD4.7億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期款 簽約,買方支付賣方總價款10%,
新台幣壹億參仟捌佰壹拾肆萬玖仟肆佰伍拾元整
第二期款:備證,買方支付賣方總價款10%,
新台幣壹億參仟捌佰壹拾肆萬玖仟肆佰伍拾元整
第三期款:完稅,買方支付賣方總價款10%,
新台幣壹億參仟捌佰壹拾肆萬玖仟肆佰伍拾元整
第四期款:尾款,買方支付賣方總價款70%,
新台幣玖億陸仟柒佰零肆萬陸仟壹佰伍拾元整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議價,參酌估價報告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泛亞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NTD1,375,610,915元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NTD1,363,853,528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鐘少佑
葉玉芬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1)北市估字第000一八七號
(99)北市估字第000一五六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總價款1%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公司長期業務需求及資金規劃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105/08/25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執行出售事宜,於簽約後公告實際成交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