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泰山-DR、泰聚亨-DR自7月28日-8月10日以人工管制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
日期:2016年 7月27日
主旨:檢送本公司105年7月27日有價證券處置交易資訊公告相關事項如說明。
中華民國105年 7月27日 臺灣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處置交易資訊公告
一、有價證券:中泰山-DR ﹝代號911611﹞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
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
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零五年八月
十日﹝十個營業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
易則順延執行〕。
3處置措施:
a該有價證券係變更交易方法為全額交割者,以人工管制之撮合
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五分鐘撮合一次)
b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證券經紀商向投資人預收款券須同時
合下列規定:
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交易作
業辦法第三條。
i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
置作業要點第六條第三項。
二、有價證券:泰聚亨-DR ﹝代號911622﹞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
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
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零五年八月
十日﹝十個營業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
易則順延執行〕。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
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
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依據 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規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