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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禾伸堂(3026)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上限7,000,000股

財訊新聞   2026/11/04 16:40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11/0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依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發行股數:上限7,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

及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10%予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發行股數之10%對外

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其餘發行新股總數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

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

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廠房、廠房整建工程及購置機器設備暨充實營運資金。

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發行股數、實際發

行價格、發行條件、實際募集金額、計劃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

產生效益、本案件展延及撤銷等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指示

或基於營運評估、市場客觀環境變化而需要變更或修正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俟呈送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有關新股發行作業如停止過戶

日、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等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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