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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150案廢棄物黑洞 5年清不掉

時報新聞   2026/09/22 08:46

【時報-台北電】環保單位近年結合地檢署及環保警察隊積極查緝環保犯罪,卻有150件非法棄置案,因為查不到汙染行為人或行為人脫產沒有還款能力,以致超過5年沒有清理。環境部表示,今年6月通過《廢棄物清理法》修正案,已擴大清理義務人範疇,並可提前假扣押程序,防止脫產,期能減少類似狀況再發生。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當土地遭非法棄置廢棄物,汙染行為人或清理義務人將被要求清理廢棄物及復原環境。環境部統計,民國112至114年底,已完成229處棄置場址環境復原,復原面積約62公頃,相當於2.5座大安森林公園。

 截至今年9月,環境部持續列管492件非法棄置案,其中150件是逾5年未清理的案件,包含79件查無汙染行為人、44件行為人無還款能力、27件正在司法程序及強制執行中。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組長許正雄表示,針對查無汙染行為人案件,會持續透過司法及警察機關追查,若具有急迫性,例如土地遭戴奧辛汙染,就會由環境部代為清理。至於無還款能力者,他坦言,不少汙染者是因為脫產才沒有還款能力,因此,會先釐清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占用人是否有清理義務,確實查到「沒人有責任」,即變成歷史共業。

 不過,他指出,這150件逾5年未清理的案件,將持續請地方環保機關每3個月巡查,避免二次汙染,且新修正的《廢棄物清理法》,已將公司法人、董事納為清理義務人,且能提前啟動假扣押程序,避免脫產,��法棄置案將更容易被清除、復原環境。(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蔡佩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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