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SMR進駐台積與園區 經部:須台電代工

【時報-台北電】日前立委關心未來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可否由台積電或半導體產業園區自行設置。經濟部表示,現行法規核電僅能由公營電業興建,除非是電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因此要建在科學園區或科技業廠內,沒有不可,但可能必須委由「台電代工」或公民營合作興建。另外,SMR設置還需要有法規與配套設計,會參考國外安全規範修訂。
管理全國81個產業與科學園區的經濟部園區管理局認為,現行電力設施本就可以進駐園區,所以很多太陽能發電設施。但是SMR是新技術,要由電力主管機關研議,是否另立一個產業別,給予安全規範(核廢)與配套管理,才可依此接受申請,周邊廠商也才不會排斥。
經濟部能源署回應,小型模組化反應爐尚未商業化,即使引進,現行《電業法》僅允許「公營電業」興建核電,除非經電業管制機關給予專案核准。實務上,核燃料購買通常是國家對國家,運轉維護也需要專業,還有就是核燃料處理,這個台電仍是最熟悉。因此SMR可行商業模式,為公民營合作興建、民間廠商找「台電代工」興建,或者是園區對外招標給有資格者設置。
因此SMR設在產業園區或廠區內沒有不可,官員強調,仍要環評,符合核安會法規等。另外加拿大、美國等都在研商SMR相關安全規範與管理,經濟部到時會參考,訂定國內法規與配套。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發電容量通常介於30MW至300MW(千瓩)之間,��大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葉宗洸指出,美商奇異公司正籌備在安大略省建置4台SMR,時間訂在2030年,也就是最快2030年後可以引進台灣,其容量很適合半導體與電子業設置。
他強調,國內已經有人要成立公司包建SMR,未必要由台電幫忙,但前提是政府先修改《電業法》,允許廠商自發自用。(新聞來源:中國時報─王玉樹/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