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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柯文哲宣判 法官認定柯收賄210萬 「小沈1500」無法證明

時報新聞   2026/03/26 15:29

【時報-台北電】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訴京華城容積率收賄、圖利,及政治獻金案涉公益侵占、背信等罪案,台北地院判決柯文哲收賄罪13年、公益侵占及背信等各判3年6月及2年6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審判長江俊彥當庭說明,認定柯文哲收了沈慶京210萬「前金」涉犯收賄罪,至於「小沈1500」部分,無法證明柯有收賄1500萬院。

另外,應曉薇被判15年6月、沈慶京10年、黃景茂6年6月、彭振聲2年緩刑3年、邵琇珮1年3月緩刑3年、李文宗4年6月、李文娟2年4月、吳順民和張志澄無罪。

113年12月26日北檢偵結全案,將案件分成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兩大部分,共起訴11人,包括涉及京華城案的柯文哲、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祕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與柯文哲、李文宗共同涉犯 政治獻金案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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