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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報要聞》柯文哲遭重判17年 總統夢碎

時報新聞   2026/03/27 07:35

【時報-台北電】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訴京華城容積率收賄、圖利,及政治獻金案涉公益侵占、背信等罪案,台北地院26日認定柯遭起訴的罪名都成立,考量他犯後完全不能正視己身錯誤,嚴重耗費有限司法資源,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4罪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柯幾乎不能登記為民國117年的正副總統候選人。同案10名被告,2人無罪,另8人判刑1年3月到15年6月不等,其中2人獲緩刑。柯文哲昨晚在記者會說,「這不是司法,這是冤獄。我絕不屈服。」

 威京旗下鼎越公司 121億全沒收

 合議庭還認定本案應沒收犯罪所得,包括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柯文哲一審遭重判,台北地檢署仍不滿意,認為本案判決有違誤及不當之處,檢察官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盡速研議上訴理由,依法於期限內提起上訴。柯文哲的律師團也說整起案件審理過程違反公平、公正與公開原則,律師團將在收到判決後研議提起上訴。

 合議庭法官宣判後表示,獲交保的柯文哲等4人,在一審宣判後已有變動,是「新事實,新證據」,且有逃亡之虞,經開庭訊問,柯文哲、李文宗維持原7000萬、2000萬元交保金額當庭獲釋;原1.8億交保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3500萬元交保的北市議員應曉薇各加保3000萬元,因2人表示要時間籌錢,暫留置北院候審室。

 針對柯文哲是否就不能投入2028大選?內政部表示,柯案仍可上訴,且2028年總統選舉候選人登記時間尚未到來,是否具參選資格,須視登記參選時的最新判決,由中選會依法認定。

 張志澄吳順民無罪 李文宗4年6月

 柯文哲昨天下午宣判前10分鐘到達北院,面對守候已久小草們,他微笑步入法院,態度從容,宣判開始後,他全程站立聽判,聽到判決結果後表情凝重,不久又換上神祕微笑,審判長進行強制處分訊問,考慮他有無羈押必要時,他還對法官說「我不會跑」,合議庭最後維持原交保金,他步出北院時,小草們激動大喊「加油」。

 北檢起訴將案件分成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兩大部分,共起訴涉及京華城案的柯文哲、應曉薇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北院承審合議庭審理後認定,張志澄受指示辦理為沈慶京尋找充作人頭捐款210萬元給民眾黨的相關工作,沒證據證明其「明知」為賄款,至多僅自行推測、聯想款項性質,判決無罪。吳順民領取威京集團顧問的薪資,並身兼應曉薇無給職顧問,參與歷次京華城容積案件的相關會議,並屢屢關切案件進度,固極有不當,且可能造成承辦公務員心理壓力,但就吳順民違背職務收賄賂難達有罪心證,本諸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應諭知無罪。

 柯文哲的高中同學李文宗,擔任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期間,與柯共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及基金會公款,李判刑4年6月。北檢指控「小沈1500」是柯文哲向沈慶京收賄1500萬元,但合議庭認為,並沒有其他「補強證據」佐證,不能認定此部分犯罪事實,但柯文哲以政治獻金名義向沈收賄210萬元並且圖利,還另涉公益侵占等罪,判刑17年。

 白營稱無法理解 柯直言政治考量

 對北院的判決,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說,無法理解法院將捐給民眾黨的210萬當成賄款。國民黨表示,堅定支持柯文哲依法行使救濟權利。民進黨則說「請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

 柯文哲昨晚表示,「我沒有圖利、也沒有貪汙,我非常坦蕩」。他抨擊北檢以有罪推定取代無罪推定,羈押取供取代實質證據,直言政府是為選舉及政治考量,「想要把我抹掉」。柯文哲更將矛頭對準賴清德總統,強調「賴清德,我絕對不會投降!」(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林偉信、陳志賢、袁茵、丁上程/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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