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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高鐵撿到100萬元 2天沒人認領

時報新聞   2026/08/13 07:39

【時報-台北電】台鐵去年在區間車拾獲史上最大筆現金400萬元,檢警追查發現為地下匯兌贓款,依《刑法》規定沒收。時隔1年多,高鐵列車廁所10日發現100萬元現金,過了2天仍未有人來領回,依《鐵路法》與高鐵公司遺失物規定,若1年內無人領取,將歸高鐵所有,計入非營業收入整體運用。

 據了解,高鐵679次列車10日晚7時10分自南港站發車開往左營站,停靠嘉義站後繼續南下,開行不久,清潔人員便在車廂廁所內發現不明提袋,打開後驚見大疊現金,隨即通報列車長,駛抵終點站後清點約有100萬元,由高鐵員工收進保險箱保管。

 因事涉大筆金額,且高鐵公司針對遺失物有嚴格查詢與領回規定,無法對外說明特徵細節,避免有心人士冒領,因此高鐵公司對此案未多回應。但鐵路警察表示,該筆現金目前由高鐵公司依拾得物程序公告認領,警方暫未介入。至12日晚間7時,仍未傳出失主現身領回消息。

 高鐵說明,對旅客遺失物皆以審慎態度處理,拾獲後會執行檢視、建檔及入庫作業,若可查詢遺失人的聯絡資料則會主動聯繫前來認領,若無法查詢遺失人,即會建檔入庫保管,等待失主認領。

 高鐵提到,相關遺失物依《鐵路法》規範保存1年,無人認領的遺失物,若為電子產品類如筆記型電腦、手機、相機、DV、隨身碟等,因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問題,委由政府立案的資源回收商銷毀,避免產生爭端,另衣物、用品類物品,則會捐給公益團體辦理義賣活動及轉贈弱勢機構。

 根據過往案例,保存逾1年後,高鐵針對不同類型物品有不同處理方式,依《鐵路法》規定,現金將歸高鐵所有,公司會將該筆款項計入非營業收入,再依整體收入運用規畫使用。高鐵公布,近來旅客遺失物多為帽子、雨傘、衣物、3C產品或保溫瓶等個人用品,金錢則會顯示「現金」或「現金若干」,不會公布金額,並以遺失物編號顯示。

 經統計8月1日至11日約半個月來,高鐵旅客掉落現金未領取件數超過330件,掉落信用卡或金融卡也有超過50件未領回,數量之多讓內部員工都笑稱「幾乎每天都有人掉錢」。(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蔡明亙/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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