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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護航台糖蓋牌 立院要求周內行政究責

時報新聞   2026/08/06 08:22

【時報-台北電】台糖今年5月驗出中聯一批粗油苯駢芘超標7倍,未向主管機關通報引發爭議。在野立委5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衛福部長石崇良、經濟部長龔明鑫向全民正式道歉,並於1周內追究行政責任。

 台糖今年5月向中聯採購一批粗油,因檢出苯駢芘超出2ppb而拒收。台糖副總經理蔡東霖昨帶著黃豆粗油、大豆沙拉油赴衛環委員會備詢指出,2ppb標準不是依據《食安法》,而是自己內定的招標規格,一旦超標就會調整製程,以降低苯駢芘;訂標準是為了成本控制,讓製程順暢。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蘇清泉、陳菁徽,以及民眾黨立委邱慧洳共同提案指出,致癌油風暴迄今,國人只見賴卓政府官員的油嘴滑舌,一味掩護台糖是「蓋牌」的共犯,爭相為台糖開脫責任,要求石崇良、龔明鑫向全民正式道歉,並於1周內追究行政責任。

 王育敏認為,若站在預警角度、從源頭把關,今天台糖發現苯駢芘嚴重超標,作為國營企業善盡社會責任,就應通報主管機關,「台糖是自掃門前雪,連一個吹哨者都不如,不應該檢討嗎?」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指出,食安法一修再修,絕對不是等到出事才補救;現行第7條只規定產品才要通報,沒有把原料納入,導致台糖事件把重大風險斷訊在供應鏈內部。

 石崇良回應,本次修法將擴大通報責任,包括原料、半成品,且無論有沒有收貨都要通報;另檢驗機關、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認證若發現重大異常也要通報。

 針對台糖未通報原料超標,衛福部辯稱「原料非產品」,民眾黨主席黃國昌5日表示,衛福部為了個案推卸責任,扭曲法律解釋,不僅荒謬而且嚴重,若《食安法》第7條第5項的產品不包括原料,不只台糖沒有通報責任,311油槽裡全都是原料,中聯為什麼要通報?台中地院為何會認為是在隱匿,還構成羈押禁見的事由?

 台糖昨日發出聲明,就福懋油造成公司商譽受損、商品下架,擬提告求償。目前保守估計沙拉油損失2.4億元,這數字尚未計入商譽受損。(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林周義、王家瑜、王惠慧/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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