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小綠人閃爍時過馬路 4月起不罰
時報新聞 2026/01/30 07:46

【時報-台北電】民眾行經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時,若見行人專用號誌「小綠人」閃爍,多會快步通過, 但現行規定,若是在小綠人閃爍時才踏進斑馬線,屬違規可罰500元,但部分路口從小綠人亮起「第一秒就閃爍」,形同陷阱,民眾挨罰怨聲連連。交通部預告修法放寬規定,行人在綠燈閃爍期間若踏上行穿線,不再算違規,新制預計4月上路。
去年底起,許多民眾反映,明明號誌顯示小綠人閃爍,踏上斑馬線卻遭開罰。交通部表示,行人專用號誌「行走行人」的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是「警告」行人可通行綠燈時間將結束,未進入道路者,為了安全起見,應避免再進入,但現行規定尚未跨入者行穿線者「禁止」再跨入,導致部分行人受到處罰。
不過,台北市議員詹為元曾爆料,市府旁松高路、市府路口號誌,雖採特定時段行人優先時相,但小綠人亮起第一秒就開始閃爍,等於根本沒有「合法開始過馬路」的時間,相關案件曝光後,許多民眾才驚覺有此規定。
小綠人閃爍爭議延燒,交通部說明,為提供行人正確穿越道路方式與觀念,預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所定行人專用號誌「行走行人」綠色燈號顯示意義,行人於閃光綠燈時段進入路口穿越道路者,不再認定為違規穿越道路。
交通部強調,行人號誌閃光綠燈的設計不在於催促行人「趕快通過」,而是提醒停下腳步保障行人,尤其是高齡者的交通安全。這次修法預告期7天,提供各界陳述意見,若後續法制作業順利,新制預計今年4月1日上路。(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蔡明亙/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