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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危險物運送證照、臨時通行證2月1日起收費 最高一張100元

時報新聞   2026/01/30 16:36

【時報-台北電】載運危險物品駕駛人或隨車護送人員皆需完成專業訓練並取得證書,每年發約1萬張,車輛載運危險物品或特殊物品、特殊規格特種車輛或動力機械則需申請臨時通行證,每年發約80萬張。交通部公路局今宣布,過去證書與通行證為免費申請,2月1日起將收取行政規費。

公路局表示,過去證書與臨時通行證是採免收費服務,考量相關證照與通行證的核發涉及各監理機關行政、紙材印製及系統維護等成本,基於規費法精神,自2月1日起收取行政規費,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每張收費100元,紙本臨時通行證每張收費100元,至於電子臨時通行證部分,為鼓勵業者多加利用數位申請管道,每張則收費50元。

公路局說明,臨時通行證每年核發數量約80萬張,道路危險物品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每年核發約1萬餘張,實施收費機制後,可合理反映行政作業成本。另也針對「電子臨時通行證」收費較紙本為低,目的在於配合政府節能減碳與推動監理服務數位化,業者透過監理服務網申請電子臨時通行證,除可享有較低規費外,更能省去臨櫃辦理的交通往返時間,既經濟又便利。(中時即時 蔡明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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