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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經濟部公布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3期選商機制 年底前完成作業

時報新聞   2026/03/27 11:26

【時報記者張佳琪台北報導】經濟部今(27)日正式公告區塊開發第三期「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將於今年4月1日啟動收件程序,給予業者充分備標期6個月。完成收件時間為9月30日,規劃於年底前完成選商作業並公告選商結果。

經濟部先前召開兩場說明會以及三場座談會,徵詢各界意見後,定案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3期選商機制。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第三期分配容量3.6GW,以2030至2031年完工併網,選商機制主要內容包括履約能力審查開發商開發實績(35%)、開發商財務能力(30%)及專案執行能力(35%),總分須達70分以上,擇優選出具執行力之開發商。

經濟部於專案執行能力上,特別納入ESG規劃(15%)及能源韌性(5%)項目,ESG規劃項目包含在地產業/經濟效益(10%)、環境友善永續(3%)及企業社會責任 (2%),落實離岸風電永續發展。且新增延長售電期間獎勵機制,鼓勵提前完工併網及願意與在地連結帶動產業及經濟效益的業者,至多給予5年延長售電期間;綠電價格仍以企業購售合約(CPPA)為主外。

本期新增保底收購價格2.29元,協助離岸風電融資取得並降低離岸風場開發風險。此外,另新增容量擴充機制,獲配廠商最高可擴充「原獲配容量50%」,達到有效利用海域空間目的。

根據經濟部資料,截至3月26日,我國離岸風電裝置容量累計已有4.5GW,共482座風力機。能源署指出,透過公開透明選商機制,持續穩健擴大我國排名世界第五位的離岸風電市場,確保綠電供給,朝淨零碳排目標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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