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產業用水大戶注意!法定緩衝期到 耗水費恢復全額徵收
時報新聞 2026/06/22 12:12

【時報記者張佳琪台北報導】經濟部自民國112年度起開徵耗水費,初期因考量產業需要緩衝期以提升用水效率、投資節水設備,依水利法規定,至114年度止耗水費減半徵收3年。如今時間已屆,水利署今(22)日宣布,依法今(115)年度恢復全額計徵 ,將於7月31日前寄發繳費通知單。
水利署統計,開徵3年以來,大用水戶已節約用水7500萬噸,為進一步落實節水,提升產業用水效率,依法持續推動耗水費徵收,並鼓勵用水大戶積極節水。
耗水費是由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運用於水資源管理及推動節約用水等政策,以穩定民生及產業用水,維持水資源供需平衡。水利署說明,耗水費徵收迄今已邁入第四個年度,用水回收率達行業基準區間、使用再生水及投資節水設備的大用水戶數逐年提升。
水利署透過每年辦理的教育訓練及說明會,宣導耗水費計徵目的及相關注意事項,促使產業落實節約用水。此外,水利署也在今(115)年5月至6月間辦理五場次說明會,提醒用水人耗水費將於今(115)年度恢復全額計徵。
水利署並提醒民眾,目前已進入梅雨季後期,本波降雨雖已有效改善主要水庫蓄水情形,但面對極端氣候仍不能掉以輕心,呼籲民眾持續養成「節今日之水,解明日之渴」的觀念,保持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水利署強調,全民珍惜有限水資源,方能提升供水穩定性,為迎接未來可能的旱象或氣候變遷挑戰,隨時做好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