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產經:Google上訴挑戰搜尋壟斷裁決,AI競爭者資料取得權成焦點

【財訊快報/陳孟朔】路透報導,Alphabet(美股代碼GOOG)旗下Google已向華盛頓聯邦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推翻聯邦地區法院認定其在一般搜尋服務及一般搜尋文字廣告市場非法維持壟斷地位的裁決。此案核心涉及Google每年支付巨額款項予蘋果公司(Apple,美股代碼AAPL)及其他裝置與瀏覽器業者,以取得預設搜尋引擎地位的安排;Google主張,法院錯誤將正常商業合作視為排除競爭行為,公司市占優勢來自搜尋品質、技術創新與消費者選擇,而非違法壟斷。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梅塔(Amit Mehta)於2024年裁定,Google透過具排他效果的搜尋分發協議,違反美國反壟斷法;其後於2025年作出救濟命令,禁止Google簽訂或維持涉及Google Search、Chrome、Google Assistant及Gemini應用程式的排他性分發合約,並要求公司向競爭者與潛在競爭者提供部分搜尋索引及使用者互動資料,同時提供搜尋與搜尋文字廣告聯合服務。法院並未採納更激進的拆分方案,Google因此毋須出售Chrome或Android業務。
市場最關注的並非Google是否仍能維持搜尋龍頭地位,而是資料共享命令是否可能改寫AI搜尋競爭版圖。Google認為,強制分享搜尋資料將讓包括OpenAI等新興AI競爭者取得其多年累積的核心資產,且這些公司在涉案期間甚至尚未成為搜尋市場主要參與者;反之,監管機關認為,若缺乏資料與分發渠道的開放,傳統搜尋與生成式AI搜尋的新競爭者,仍難以有效挑戰Google的規模優勢。若Google上訴成功,資料共享義務可能被撤銷,對其搜尋廣告與Gemini生態布局形成重大利多。
後續法律戰仍可能持續多年,美國司法部預計將於7月提交主張文件,而司法部及多州政府此前也已就法院未採取更嚴厲救濟措施提出交叉上訴,意味雙方爭議不僅在於Google是否違法,也涉及是否應進一步限制預設搜尋付款安排,甚至重新討論Chrome分拆等強制性處分。分析人士指出,Google搜尋廣告仍是Alphabet獲利核心,若最終裁決擴大資料開放、限制裝置預設入口或削弱其與蘋果等合作關係,將不只影響傳統搜尋市場,也可能重新分配AI時代搜尋、瀏覽器與廣告變現的競爭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