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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晶鑽生醫(6815)董事會決議,115/6/25召開股東常會,擬選舉董事

財訊新聞   2026/03/26 16:36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2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案

(2):本公司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本公司各項管理辦法修訂案

A.董事會議事運作之管理辦法

B.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C.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D.誠信經營守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4年度彌補虧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修訂案

(3):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修訂案

(4):本公司「股東會議事管理辦法」修訂案

(5):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第六屆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案

9.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

115年5月26日起至115年6月22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

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股東會

電子投票平台,並依相關說明操作。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公告115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作業流程

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2.本公司訂於本公司訂於115年4月15日起至115年4月24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

下午5時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提名),郵寄者以受

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

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或

提名,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

處理結果通知提案(提名)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

於開會通知書。

3.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

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

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4.受理股東提案(提名)處所:晶鑽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部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5號14樓之3),電話:02-2755-3320。

5.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

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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